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基于房屋产权的一种权益,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房屋有居住权的,不影响房屋过户。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以下答案由富华法律网边肖为读者提供。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居住权的房子怎么过户
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房屋有居住权的,不影响房屋过户。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2.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和生活的需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居住权的性质有哪些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个独立的用益物权体系,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因为居住权所有人可以直接行使对房屋的权利,但房屋所有人没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由于居住权只能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居住权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仅限于特定的自然人。
因为罗马法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天数的增加和奴隶的解放,那些没有继承权、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在每次父母去世时都成了问题。所以丈夫和户主把部分家庭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遗赠给妻子或被解放的奴隶,让他们有所寄托,老有所养。“因此,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能成为居住权的主体,其主体范围是有限的。
第三,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所有的全部或部分建筑物,包括其他附着物。
比如,我国民法典草案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的房屋及其附着物。所以不能在自己的房子上设置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是居住用房屋的使用权,即针对特定自然人居住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权利人只能将取得的房屋用于居住需要,房屋的用途只能限于居住目的,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如商品房。但也有学者认为,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房屋出租,以获取收益。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房子有居住权的,不影响房子过户。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富华法律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