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由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取得回迁房后,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产证。买卖回迁房时,出卖人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出卖人退款并赔偿损失。下面,富华法律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一、回迁房卖方不过户怎么办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回迁房时,出卖人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出卖人退款并赔偿损失。
2.法律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下列期限届满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权属登记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未竣工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价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回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回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明确遇到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他们应该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诉讼前,他们基本要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好证据清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要事先约定将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者双方约定争议发生后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约定。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在买卖回迁房时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出卖人退款并赔偿损失。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富华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