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财产捐赠很常见。财产所有人捐赠财产时,应当签订捐赠合同。如果赠与一套房产,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受赠人可以取得所有权,那么民法典中赠与转让的配偶可以继承吗?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赠予过户配偶是否能继承
一方通过赠与取得的财产,受赠人死亡的,配偶有权继承。没有明确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取得一半产权后,剩余部分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1条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二、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财产吗
事实上,无论媳妇是否丧偶,媳妇都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只是对丈夫的赡养义务。一旦丈夫先于公婆死亡,则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丧偶媳妇对公婆的协助和赡养义务也随之解除。即使她没有这样做,也不违法。
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方财产。
“履行主要维修义务”的具体表现如下:
1.为公婆提供主要经济来源,为其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支持;
2.为公婆的日常生活提供主要服务,包括日常服务和护理,如生病的护理和医疗,日常的食物,衣服,日常生活和其他日常烹饪。
所以,“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并不是提供生活来源,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人。
但为了确认是否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实践中会综合比较履行义务时间的长短与其他继承人。
如果可以认定丧偶儿媳是“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继承公婆的财产。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在法定继承下,夫妻有权继承作为赠与从配偶处取得的财产。没有明确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取得一半产权后,剩余部分继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