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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没收唯一房产,判没收财产唯一房产如何处理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什么情况会没收唯一房产,以及判没收财产唯一房产如何处理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法院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房产

法院生效判决书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即可强制执行被执行的财产。房产只要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均可被执行。但实践中对被执行人所实际居住的,面积未明显超过需要的唯一一套房产一般不会被执行。

欠银行钱会不会没收房子?

如果申请的是房贷,没有按时还月供的话,银行催收未果,是可以将房子拍卖用于偿还债务的。而用户申请的是其他贷款,并且没用房子作为抵押物,那么银行就没有处理房子的权利。只有房子的所有权在银行手中时,银行才可以收回房子。

因此,用户的房贷一定要按时还款,否则逾期严重的话会导致房子被拍卖,这样用户就失去了自己的房产。

1、 房贷还不上银行会采取相关措施,若是一直还不上不排除会没收房子。首先房贷1个月内没还银行会产生罚息,1个月(30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3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6个月以上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之后若是还还不上,那么会对抵押的房子进行没收然后再拍卖。

2、 房贷还不上房子被拍卖之后,会低于市场价格,所得的资金会首先用来还银行的欠款与拍卖的费用,扣除掉所有费用之后才会把剩下的钱给买房者。

3、 因此有多余出来的钱的情况很少,所以说房子被拍卖买房子可能血本无归,而且真的走到这一地步,贷款人的信用也将大受影响,今后的个人贷款资质会很差。

拓展资料:

一、 欠信用卡会查封房子吗:

欠信用卡不会查封房子,但是如果欠信用卡不还,银行会对欠款人进行起诉,欠款人败诉后,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欠款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偿还欠款,并且将欠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欠款数额较大的甚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样就不仅仅是涉及欠款人的财产了,欠款人甚至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银行起诉要法院能扣押房子吗:

有可能起诉扣押的,要看这唯一房产的面积和价值,如果是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住房,可以保护,但如果是被执行人超出生活必需水平的豪宅当然可以用来抵偿债务。

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可以拍卖、变卖、抵债。被执行人虽然只有一处房屋,但超出其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可以强制执行。

弟弟诈骗坐牢,家里唯一的房子会被没收吗?

一则“弟弟诈骗坐牢,家里唯一的房子会被没收吗?”的问题,最近是受到了高度的关注,我来说下我的了解。如果说,你的房子是你的弟弟通过诈骗所赚来的钱购买的,那么肯定是会被没收的,因为是违法所得。如果你的房子并非弟弟的财产购买,而是家里的人或者自己买的,那么就和你弟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说,法律的红线是不可以触碰的,违法被抓捕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下面说说详细情况。

一.违法所得

如果你的房子,是你的弟弟通过辛苦诈骗来的钱所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会被没收的,因为这个房子也是赃款。如果违法被抓了,只要是违法所得的财物,那肯定全部都是会被没收的。并且还有可能会处以罚款。警方都会去通过搜集各种的证据,去看看你这个买房子的钱,到底是不是赃款购买的,如果是,必定会被没收。

二.并非弟弟财产购买

如果这个房子不是你弟弟的财产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和你的弟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也就不会被没收了。比如说,你这个房子是你自己辛苦搬砖搬了10年才买出来的房子,那你弟弟因为诈骗,导致你的房子被没收了,这种是情况是不会有的。因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诛九族这样的情况发生。但是,你弟弟涉嫌了诈骗的话,可能你的家人会没法去参军,当公务员之类的。

三.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法律的红线是不可以轻易的去跨越的,诈骗个几万块钱,都可以让你去蹲大牢了。这个是非常得不偿失的,蹲大牢的时间,估计是足够你去赚到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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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名下唯一住房可以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债务人名下唯一住房是否可以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对于执行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

对于债务人名下房屋的执行问题主要规定在民事诉讼法。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廉租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提供一套住房,即“大房换小房,价高房换价低房”,或者同意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标准,扣除5至8年的房租,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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