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
平价和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需要缴纳什么税
(1)印花税
股权转让频率不高,很多纳税人还不知道股权转让书需要贴花。事实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站出来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应税凭证,就必须盖章。股权转让书属于印花税的税目,即“产权转让书”税目中的“财产所有权”,按所含金额的万分之五折纳。
(2)个人所得税
很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义务有片面的认识,认为只要自然人股东低价或低价转让股权,就没有收入,就不需要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甚至有些受让方在向转让方(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并不知道自己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增加了双方不必要的成本和损失。现在,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政策。
1.适用税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股权转让
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应当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格-股权税成本-印花税及其他与股权转让有关的税收。
3.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所得税由纳税人缴纳,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5.纳税申报。执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缴纳应纳税款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按时缴库,并作专门记录备查。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6.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股权变更发生企业的地方税务机关是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7.平价和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关于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低价转让的股权也需要缴纳税费。此外,企业股权转让还有两种税费,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比较复杂,纳税前要好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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