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损害利益的角度看,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其次,富华法律网编辑就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说明
1、精神利益损害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失是指主要由精神利益损失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包括配偶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后,健康受到相应影响或伤害,为恢复被侵害权利而支出的所需费用,如因精神受损不能工作而受到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病原体需要治疗等。 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失方赔偿的范围。 配偶精神利益的损害还包括精神利益损害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 例如,配偶身份解除后,无过错方的配偶将失去其原本作为配偶所期望的财产利益。 除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外,配偶精神利益的损害还应当包括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2、精神痛苦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性损害。 这种损害是无形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者人身和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 通过金钱补偿,可以缓解受害者的精神创伤,安慰感情,改变受害者的外在环境,从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精神利益损害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身心健康。 应用抚慰金安抚受害者是一种有效的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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