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精神损失是什么? 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教知识。
一、离婚精神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到底要花多少精神损失费? 离婚精神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可以根据以下五个条件进行评价。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根据侵权人的心理状态不同,给受害者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也不同。 一般而言,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会加深被害人的怨恨,精神损害严重的一般过失或轻微过失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相对较轻,且较易治愈。 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金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手段、情形、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 侵权行为动机卑鄙、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较重。 侵权情节不同,反映了侵权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寡的又一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比较严重,但造成的后果相当轻微,可以由法院责令侵权人道歉,消除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 损害容貌,造成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的人,给受害者造成的精神损害难以治愈。 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金额时,不能忽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4、侵权人利益状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而言,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人格权的人,行为人往往受益于侵权行为,具有良好的赔偿能力。 因此,对这种侵权行为,根据其利益状况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在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更好地抚恤被害人。 在其他情况下,应当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能够作出适当判决的反过来酌情减少。
5、受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影响。 法律制度离不开其社会物质环境。 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中的经济人,根据所处的环境,需要的经济条件也不一样。 经济发达地区的消费观念、价格水平高于一般地区,因此所需的精神损耗费数额应当相应提高。 否则,很难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恤和惩戒功能。
这些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 当不知道自己能否要求精神损害金,可以要求多少精神损害金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二、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的过失,如因通奸、姘居、遗弃、虐待或者实施配偶杀害行为,造成无过错一方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就其遭受的精神损害向过错一方要求赔偿离婚时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使无过错方受到经济制裁,给无过错方带来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有效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可以得到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等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向过失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况。
四、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精神损失费?
婚姻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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