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行为; 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有虐待或者遗弃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过失行为的人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些法定情况,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些哪些法定情形
1、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行为; 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有虐待或者遗弃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过失行为的人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什么是精神损害
1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肉体痛苦或者其他精神严重异常情形。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死亡、残疾是人身损害,而不是精神损害。 但是,死亡事实可能导致近亲的精神损害,残疾的结果可能导致受害者的精神损害。
2 .精神损害从被害主体上可分为被害人精神损害及其近亲属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两者予以救济; 根据程度可以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和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只救济严重精神损害。
3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部分财产权受到非法侵害,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造成严重精神痛苦时,被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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