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诉讼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规定的人格权实际上只是人格权,因此确定国家侵权精神赔偿范围的关键是准确界定人格权的范围。法律咨询: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程序的咨询

律师回答说:

新《婚姻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 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没有必要干预。 双方不能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容的规定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被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被监护人非法脱离监护,造成父母子女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重大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侮辱、诽谤、蔑视、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违法公开、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其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死者隐私的

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的其他方式侵害。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灭失或者损毁,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死亡,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受到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以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 无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可以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怎么办
  • 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法律规定,违约金与损
  • 2022民法典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是否并存呢,民法典关于
  • 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规定,违约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 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特点和作用,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特
  •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 2022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几种情况啊,受托人的损害
  • 合同纠纷中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选择关系,违约
  • 违约损害赔偿的类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违约金和损害赔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