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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否包含加班费补贴,工伤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众所周知,在现实社会中,对员工来说,发生工伤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这样就需要工伤鉴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 面对这种情况,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加班费吗?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否包含加班费

工伤停业期间,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中包括加班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工伤治疗应当在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在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经办机构同意的,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治疗工伤疾病的,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疗费。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门诊交通费、住宿费。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后,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属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根据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佩戴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保留停工期间的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保护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个不同档次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残疾等级确定,不同等级的赔偿标准不同。 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残疾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残疾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残疾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残疾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残疾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残疾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残疾11个月的

(九)残疾津贴。 职工被评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5%,三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80%,四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差额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给伤残津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工作人员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工作安排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标准为:五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70%,六级残疾占本人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弥补差额。

残疾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保障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职工,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的,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 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死亡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死亡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增长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长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长10%。 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死亡劳动者职工生前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劳动者死亡补助金。

按规定工伤停业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的,应当理解原工资包括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时的加班费。 以上是主编整理的内容。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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