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非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以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农村户籍赔偿金额是多少,下面就和富华法律小编一起调查吧。
一、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金能赔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费、社会保障缴费、再就业损失费、再就业短期生活费、临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费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受伤服药输液对人体的危害或缝合伤疼痛费、各种复印费、衣物销毁或财产损坏费、必要的营养费、营养费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决定赔偿额。
直接损失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部分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因修理费应当赔偿的局部损失造成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 不能修复的,应当赔偿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赔偿标准: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在受损车辆上用于货物运输或者客运经营活动,请求赔偿受损车辆修复中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外人无法估量的无形损害,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 因此,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区域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在客观合理的范围内确定。
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用定型化赔偿模式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 具体情况为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固定,受害人60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对象是生命周期,但并不完全是生命周期。 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结束了。 年龄稍高的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用系“继承丧失说”,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实际年龄-60 ) ]; 75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含20年); 60岁以上: N=(实际年龄-60 ); 75岁以上为5年]
3、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4、60岁-75岁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实际年龄-60 。
5、75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年。
城镇居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二,农村居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普遍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双方负有同等责任,张老师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向遗属进行。 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一)丧葬费:
工资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对遗属的抚慰金和死者家属受到损害的补偿金。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岁以下的,补偿20年;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75岁以上全部补偿5年。
(三)受抚养人生活费:
(四)精神抚慰金
(五)被害人亲属为举办葬礼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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