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是有期限的。事故当事人不能等到事故发生一年后才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报销的时限是多久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时限
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通过协商,由车主陪同保险公司计算赔偿金额,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度为:1万元,人员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事故车辆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事故所有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强制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机动车负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人民币。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中保险公司不报销的部分怎么处理
保险公司不予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第十六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一是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1、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100%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双方均无责任的,按照规定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