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被治愈精神疾病而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民事权益和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消除后,恢复正常,可以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他的监护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判决送达后,公民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原判决指定的监护人不再是该公民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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