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如何确定民事诉讼代理人?下面无忧找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三)法定代理人推卸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理。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一)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律师;
当事人的近亲属;
相关社会组织或单位推荐的人员;
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其他公民。
(2)下列人员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人;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
3、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资格
(2)一般授权:如果委托书上只写“全权代理”,没有具体授权,就不是特别授权。
4、离婚案件的特殊问题
(1)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有代理律师,我仍然需要出庭。
(2)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不能表达意志,不需要出庭。但他的法律代表应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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