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是指进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时,当事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在性质上,案件受理费、申请费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或申请时向当事人收取的,当然也是当事人使用的;从诉讼费用的分担来看,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这说明诉讼费用具有制裁的性质,是对造成自己不当行为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制裁;而其他诉讼费用由双方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这说明诉讼费用是补偿性的。
作为一种诉讼制度,诉讼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1)诉讼费用的收取可以减少国家不合理的开支。诉讼的发生一般是由诉讼主体一方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或双方对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引起的。只有特定的少数社会主体参与诉讼。国家用公共税收资源承担这样的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而要求国家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承担费用更是荒唐。因此,诉讼费用应由具体诉讼当事人自己承担。
(2)诉讼费用的收取可以遏制过度诉讼的发生。社会主体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如果不对这种权利加以限制,就有可能出现诉权滥用,即过度诉讼。但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是被制裁的。主体在行使诉讼权利时,不得不考虑诉讼成本等经济利益,谨慎行事。这限制了诉讼权利的行使,具有防止滥用诉讼的功能。
(3)诉讼费用制度对不当和违法行为具有制裁作用,有利于促使民事法律主体谨慎行使法律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否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要承担诉讼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诉讼费用可以防止违法行为。
(4)收取诉讼费是在涉外诉讼和对外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主权、法律尊严和经济利益的需要,是在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惠原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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