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案件判决作出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依法对诉讼标的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那么,财产保全担保有风险吗,下面的问题将由富华说法边肖来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全担保有风险吗
财产保全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执行,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由于保存申请的时效性要求很强,通常会很紧急。为了保证保全效果,一般不可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中的公平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审判结束前,不得预设自己对案件判决结果的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能进行实质审查。
但是,所有的诉讼都是有风险的,无论原告认为自己的主张多么合理合法,理论上,都有可能败诉。但是,财产保全作为在法院没有终审判决的情况下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前置强制措施,必然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的财产,但最终原告部分甚至全部败诉,这就意味着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是错误的保全,被告的财产处分权因此受到不当的约束。为了平衡原被告的诉讼权利,防止原告滥用甚至恶意申请保全。
二、哪些债权不能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如赡养费;
(2)双方当时约定的权利不能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三、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旦保全有误,可以确保被告的损失得到有效补偿。当然,被告只有在确实因保全遭受直接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原告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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