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纠纷涉及财产,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行为人会还钱,最好的保障就是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如果银行的部分账户被冻结,这需要一定的条件。接下来,让我们和富华说法边肖一起了解一下银行诉讼保全的条件。
一、银行诉讼保全的条件
1.一定是紧急情况。不采取财产保全将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支付内容,是支付诉讼。
5.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6.申请必须在诉讼期间提出。必要时,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决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除非法院命令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下列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凭证原件和被担保财产的权利证书。
4.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线索。
5.双方争议的证据。
三、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财产保全。
1.封闭起来。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保全的财产进行清点、封存,并当场封存,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至一定场所并予以扣押,以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财产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扣押的物品,但不得使用。
2.别动。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禁止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资金。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再次查封、冻结。
3.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或者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或者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贷款500万元,有价值可观的建筑物作担保,使其可以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使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拘留、撤销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的行为等。也是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变卖,保持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式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按照相关执行规定执行。
通过阅读文章,我相信每个人对银行诉讼保全的条件和相关知识都有自己的看法。在申请诉讼保全时,既要考虑申请人的利益,也要考虑被保护人的利益,所以会有条件要求。如果还有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