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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法律法规规定,借款合同起诉时效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关于诉讼时效的溯及力,北京高院民一庭的做法是,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至债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止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因《民法总则》的执行而改变。因此,富华说法边肖将为您带来有关贷款合同诉讼时效的知识。请阅读并理解富华说法边肖带来的文章。

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法律法规

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3年。

至于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当事人约定还款日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时点应为还款日。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年。

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债权人可以行使权利时起计算,但自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保护。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有明确履行期的每笔还款的诉讼时效将从到期日起单独计算。

其中,《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时效期间起点的确认标准

根据《民法典》现行规定,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由于借款人与借款人没有约定提前还款的时间,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从第二日起,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自借款次日起,未在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应当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期间的计算仍应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得知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只要没有超过20年的最高时效期间,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二、主债务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存在争议。我认为:

首先要理清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第一:保证期,预定期,一般6个月。计算方法: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对主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保证期间的一般原则是保证人的责任不能无限限制,所以规定保证期间在6个月到2年之内。

二、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

第三,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担保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楼主问题也源于此。我国(司法审查范围内)普遍认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其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这句话来解决,下面详细介绍。

第四,暂停和中断的概念。简而言之,中止是客观的,而中断是主观的,即中断必须是积极的行为,如主动起诉、仲裁、请求等。中止必须在诉讼时效结束前六个月做出。中止的直接结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其次,根据上述概念,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的概念

同样,因为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所以一般保证人可以以此为由为保证人辩护。在主合同时效期间,债权人(保证人)必须提起诉讼,否则将失去胜诉的权利,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主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保证的诉讼时效。这时候要求偿还债务有两种方式。一是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要求还款;二是债权人可以凭借判决直接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清偿(因为判决已经生效,即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因此,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只能且必须先对主债务提起诉讼。这也是楼主的问题。如你所见,主合同诉讼时效在先,主合同诉讼时效的开始处于特殊地位,即必须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和保证期间届满日之前提起。否则,直接结果将是担保责任的消灭。

此时,可能会出现暂停和中断的问题。即客观情况引起的中止和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导致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也可能导致主观问题造成的中断。比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这个时候,保证期间其实就没有意义了,只是主合同的诉讼时效。债权人提起诉讼后撤诉的,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年。

从法理上讲,保证时效的计算起点一般是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合同的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由于总担保合同的事前诉讼抗辩,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将直接导致判决、裁定的生效期限。既然判决、裁定不生效,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当然中止、中断。

我想,楼主应该明白这一点。如果你还是不明白,

几个定律详细读几遍,我觉得它们的含义不言而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法解释:

31.保证期间的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后果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发生。

3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33.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4.我

注意,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确定,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确定,两者时间不一致。这其实是立法的逻辑矛盾,需要完善。)

三、抵押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

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的保证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被担保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富华说法边肖介绍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三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制度。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富华说法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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