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的行为对其追回的款项构成威胁的,有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让大家详细了解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异议要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富华说法边肖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异议要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负责执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中应当遵守本规定。因此,案外人对本案财产保全的异议,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决定中止执行标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或者当事人不服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外人购买了被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需要登记过户的财产全部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第三人支付了全部价款、第三人实际占有该财产、第三人没有过错。本案中,案外人虽持有支付全部房款的收据,但其才刚刚开始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尚未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被告沈未将房屋交付案外人,案外人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实际占有该房屋。案外人李某某不能同时满足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三个条件,故法院对该房产的查封并非本《规定》所述的不予查封的情形,法院对该房产的查封程序合法。
三、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清点、封存,并当场封存,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至一定场所并予以扣押,以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财产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扣押的物品,但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禁止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资金。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再次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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