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抢种种植各类农作物,或抢建各类建筑物,恶意提高地上附着物价值,以此非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已成为近年来一些被征地地区农民或不法分子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获取不义之财的手段。
3月30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向媒体通报了去年3月以来当地发生的利用国家征地之机骗取国家钱财的案件。在当地法院已经审理的四起案件中,有六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翁婿联手骗67万
2007年4月,潘达镇的一个村庄收到上级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止耕种通知。村民石某在参加亲戚家孩子的婚礼时,无意间说起了这件事。其侄女王某听后,立即与提供承包地的石某合谋,由王某出钱。她在已经停止耕种的土地上违法建设种植,补偿款由两人平分。后翁旭夫妇通过违规搭建铁皮冷藏棚、电机井、铁丝网(木杆)、种植桔梗、轮叶党参等经济作物,骗取国家补偿款678367元。
看到这么大一笔赔偿,石某开始后悔了。结果与王就如何分赃产生纠纷,一度将诉讼告上法庭。后来事情败露,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王某也被抓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因抢劫和建筑被判三年徒刑。
姜是铁西区镇村民。2005年9月27日,沈阳化工区管委会向姜所在的村下达了停止耕种的通知,明确禁止村民在通知下达后抢建、抢种。姜为了骗取地上物补偿款,无视停止耕种通知。2006年4、5月间,他赶建了220根水泥柱,打了套管井,在自己的耕地上种了1800棵葡萄树。管委会在对姜某村集体土地进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时,姜某举报上述哄抢建筑物和种子行为,骗取国家补偿款69860元。
姜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财产,数额巨大。他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1人因“媳妇”诈骗被捕
在潘达镇的一个村子里,有200多名外国妇女嫁到村子里做媳妇。按照国家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文件,这些嫁到村里的新媳妇,如果户口所在地没有征用耕地或者原耕地被收回,每人将获得2.7万元的补偿。奇怪的是,村里补偿款发放期间,几乎所有的新媳妇都拿出了无地出身证明。
赔偿金支付到一半时,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用假证骗取赔偿金。因此,赔偿金被暂停支付。司法部门已经加大了调查力度。目前,11名造假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假施工就是诈骗。
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部门相关办案人员介绍,随着沈阳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和国家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被征地地区部分村民和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征地之机,以租赁承包农户土地为名,在被征地地区抢种各种农作物、修建各种建筑物,非法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由于涉案人员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谎报数字,以骗取国家钱财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诈骗金额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