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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哪里

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法律上明确规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办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相关备案材料进行认定,由以上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施工合同的备案部门在哪里?以下是富华说法网边肖的详细回答。

一、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哪里

1、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招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和理由等。

(2)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登记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有标底的应附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文件,已经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对于施工合同的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五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所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活动。

政府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监管。

第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纸、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第十四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发出邀请书。

邀请函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上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包括资格预审申请表、申请人须知以及拟派出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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