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买卖房屋最重要的是办理过户手续,但很多时候不是买卖而是赠与。这种情况下,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那么捐赠财产的转让在民法典中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富华法律网边肖将为您解答相关内容。一、民法典中赠与房产如何认定过户
赠与房屋时,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提交赠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界址和面积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六百五十九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事实上,我们并不能仅凭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赠与后能否拿回房屋。有几种具体情况:
1.房子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已经公证了。
公证以法律形式确定赠与合同,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因为双方都经过了足够的公证,所以不存在赠与人欠缺考虑或者欺诈胁迫的情况。本案中,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无法取回。
2.捐赠的房子没有过户。
这意味着,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既没有确认赠与,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然后捐赠人可以拿回房子。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转移登记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这所房子的特殊性质。
亲朋好友之间的馈赠最为常见,但除了这些,还有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馈赠。如果赠与的房屋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赠与人无权返还该房屋,即使该房屋尚未过户。
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规定赠与房屋时,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部门审核。希望大家能理解。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