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如果房屋被拆迁,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比如拆迁安置房。很多时候人家都是想转让安置房的。面对这样的情况,民法典中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可以转让吗?下面,富华法律网边肖将为您解答相关内容。一、民法典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能否转让
被拆迁人拿到安置房后,如果已经取得安置房所有权,可以随时买卖房屋,但如果有限售条件,就必须遵守限售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界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实践中,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不要签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是合同,一旦在自决的基础上签订,就意味着双方都受合同约束。即使事后反悔,也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你对拆迁不满意,建议你现在不要签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你要在拆迁补偿做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且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和开发商发生拆迁补偿纠纷,那么补偿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不过,即使是与政府部门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来处理。
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规定,被拆迁人拿到安置房后,如果已经取得安置房的所有权,可以随时买卖房屋。但如果有限制出售的,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办理过户。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