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公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限制转让的情况,比如未取得公房租赁法律文书的转租人转让。那么,哪些公房不能转让呢?接下来,富华法律网边肖为您梳理以下内容,回答您的问题。一、哪些公有房屋不可以转让
公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但是,下列情况禁止转让公房。
1、转租人转让未取得合法证件的公有住房的;
2.属于代管财产和其他需要落实政策的财产;
3.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之间的使用权争议或租赁纠纷尚未解决的;
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维修,但尚未维修的;
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6.转让成套住房的一部分;
7.同户居住的其他成年用户(包括临时出国、参军、在高校就读、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等人员。)有异议;
8.转让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
9.转租的公有住房总面积超过住房标准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
二、公房转让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让方提供的信息;
(1)同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转租的声明(公证);
(2)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转让转租协议原件(自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有效);
(4)接受当月租金发票;
(5)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让人应提供的信息: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受让人提供是否享受实物分房面积、是否符合住房标准的声明;
三、公房转让的办理流程
1.申请:向市公房管理部门提出转让转租的书面申请,由同住一户的成年使用人签字同意,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后获得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2.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公有住房公司收购的,由市公有住房公司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
3.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连同上述资料。
4.支付许可证费用。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公房转让条件,由同住一户的成年使用人签署书面转让转租申请,直接向市公房管理部门提出即可。然后签订相关协议,由直管公房管理部门验收,公房过户即可完成。更多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