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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产过户可否按继承办理

一位网友给边肖留言提问,说他叔叔去世了,他有房子。现在他家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他姑姑名下,他想知道他叔叔名下的房子能不能通过继承过户到他姑姑名下。富华法律边肖汇编了相关的法律条款,请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间房产过户可否按继承办理

是的,你可以。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死者的财产。死者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配偶的,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全部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还有子女、父母等继承人也有部分继承权,配偶不能继承全部财产。

二、关于夫妻间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1061条继承

夫妻有互相继承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继承按以下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30条遗产分配

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该相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配或者少分配份额。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也就是说,丈夫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能否通过继承转移到妻子名下,取决于遗嘱的安排,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愿意放弃继承,或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自己继承的份额交给妻子。如果你需要更多的帮助,请去富华法律网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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