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建在土地上的东西,是依附于土地的,不可分割的。因此,当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方式转移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土地出售给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只同时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二是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售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多人共有房屋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如果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其买卖行为也是无效的。
第三,违反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业主出售租赁房屋时,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房屋时侵犯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
四。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下列房地产不可转让: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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