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买房后,往往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房屋所有权转移,那么离婚后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离婚了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后,夫妻双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界址和面积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具有相等的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等于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自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在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对于差额部分,财产较多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部分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3)登记结婚尚未同居,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所占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取得所占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所占财产价值一半的补偿。
(5)对夫妻双方当年共同经营的非生产性的种植业和种植业,离婚时应认为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发展,应给予合理的分割或折扣。
(6)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迁、新建,但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化的。增加的部分属于对方应得份额的,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对方。
(7)因婚姻取得的财产,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对方因财产原因生活困难。可以酌情退回。难以确定所取得的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的,可以按赠与处理。
(9)不适合在分割使用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共有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同等条件下,双方都要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为夫妻共同所有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灭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根据上面的分析,根据reg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