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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钥匙才算交房

胶州市李先生问:因为房子钥匙打不开入户门,请问交房日期是按照收到入住通知书的日期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到钥匙的日期计算?答: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李先生收到交房通知的日期不应视为房屋的实际交付日期。只有当钥匙能打开门并且钥匙交给李灿先生时,才认为房子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他。同时,如果因为钥匙打不开门而延迟交房,业主有权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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