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那么无法查封、转让的房屋债权纠纷如何处理?以下答案由富华法律网边肖为读者提供。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房屋债权纠纷查封无法过户怎么办
债务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不能转让。债务人通过提供担保,解除担保措施后可以转让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a)安全错误;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诉讼或者请求被生效判决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登记执行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有给付的内容,即申请人将来立案的请求权具有财产给付的内容。
2.在紧急情况下,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或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害的人。
4.诉讼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财产有关的纠纷通过审判解决。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债务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无法转让的,债务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解除保全措施后转让房屋。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富华法律网咨询,富华法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