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之一。所以房屋买卖后,房屋交易完成,需要办理转移登记,买方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如何办理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手续呢?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房产买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契税后,买受人可持买卖合同、完税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凭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资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证明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买二手房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其实买二手房的时候发现有质量问题。买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
1.确定二手房质量的具体情况。
购房者拿到房子后,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二手房保修范围。
如果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内,根据房屋保修合同,买受人可以向二手房业主主张保修,对方有配合的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或者因为业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业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承担维修义务。
3.房子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二手房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买受人可以与业主解除买卖合同,要求业主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银行利息损失。
反之,房屋质量问题不足以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但业主仍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且如果业主拒绝赔偿,买方可以自行维修,然后向业主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双方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契税后,买受人可持买卖合同、完税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