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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什么条件下可以终止呢

  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包括提起诉讼(起诉)、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理由不同于中止诉讼时效的理由。它们都是根据有关各方的主观意愿进行的行为。那么,劳动诉讼时效能否中断,中断的原因是什么?

  1.概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法律原因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暂时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限的*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根据诉讼时效的中止,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在阻碍诉讼时效的法律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限将继续。诉讼时效中止的作用是将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法律障碍所经过的期间排除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外,使诉讼时效所包含的事实状态要素真正限制在权利人不主观行使权利的情形,以提高诉讼时效期间的“含金量”。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原因有: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瘟疫和骚乱,这些都不是权利人的意思。

  (二)法定代表人没有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权利受到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表人本人丧失诉讼权利,因其他原因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3)其他。例如,在继任开始后,当继任者或管理员尚未确定时,时效期限可以暂停。

  3.时效中止的期间。中止时效期限的法律理由必须发生在时效期限的*后6个月内,或者如果该法律理由发生在6个月前但持续到*后6个月,中止时效期限的法律效力可以发生。

  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一)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是时效期间中止的期间,不具有时效期间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

  (2)法律原因发生在*近6个月内。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是否应当补足6个月。一般认为时效期限应为6个月。

  5.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时效期限类型。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除*长诉讼时效以外的诉讼时效类型。

  综上所述,劳动诉讼时效可以终止,但终止需要一定的理由,不能无故终止。否则,就不能终止,法律也不会支持这一要求。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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