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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律所实务除了律师,打官司还能找这些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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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律所实务|除了律师,打官司还能找这些人代理!

【珠海律所珠海JDC律师前言】

经常有人问:

“自己没时间打官司,又不懂法律

除了律师还可以找谁帮忙?”

第一类是法定代理,直接由法律依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另外,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即指定法定代理。

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顺序确认:

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类是委托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可见,有三类人可以被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那么每一类,具体又要符合什么标准,提供什么材料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民代理人:

①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③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离任的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但系当事人近亲属的除外;

④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⑤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的陪审员或者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员;

⑥收取报酬的;

⑦扰乱或者教唆、煽动当事人扰乱诉讼秩序的;

⑧教唆或者帮助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

⑨存在《意见》(六)(七)(八)情况而被省高院备案记录的;

⑩其他不宜担任诉讼代理人的。

【注意】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本人可以出庭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出庭诉讼;但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条解读】

1、本条中当事人的近亲属为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注意此处近亲属的范围不同于《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近亲属的规定。

2、本条中的工作人员指与单位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活学活用】

到了法庭上,双方便是对立的,事实和证据上的对抗是必然的,其实对抗无时无处不在,所以,对方的法庭行为但凡有任何瑕疵,都要及时指出来,否则即失去了提意见的机会。法庭上的机会是稍纵即逝的,定要好好把握。庭审之初诉讼代理的手续方面即是双方过手的第一招:

1、如果对方代理人是律师,手续(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往往没有什么问题,但也要听法官说手续是否交齐,如果未交齐,可以依法提反对意见。

2、如果对方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就要核实其是否提交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则核实其是否提交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则要核实其是否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完税证明等)。

5、如果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则应核实其是否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如果代理人是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则应当核实其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提交身份证件;

(2)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3)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4)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5)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珠海律师解析】

前述无论哪一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只要其手续不全,对方律师都可以对该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提出异议,并拒绝其继续代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招虽不见得每个法官都会支持,但*起码一开始就给了该代理人一棒,也让对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代理人心生看法。这无疑对我方是有利的。

另外,还需要通过授权委托书注意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代领案款也要特别授权,否则该人领走案款后有可能会冒出真实的权利人再来主张案款。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成立仪式圆满举行

【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

7月15日,《楼盘签约法律服务》主题讲座暨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师珠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成立仪式在党建室圆满举行。京师珠海联合创始人王云雷、刘琛、闫磊、郑文军、蔡益根,执行主任孙统彪,高级合伙人蔡秀霞、肖小文、李萍,合伙人彭天曜,孟翔宇、叶佩园、郭文静、许多律师等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伊始,京师珠海联合创始人、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刘琛律师介绍部门基本情况、人员分工、业务定位及市场方向,并提出了部门未来的发展规划。他表示,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旨在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精细的房地产法律服务,部门全体成员将鼓足信心和干劲,做到精益求精,不断增强部门核心竞争力,以专业促发展、以专业促品质,实现律师与律所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刘琛律师

随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刘琛律师,副主任蔡秀霞、肖小文律师,部门成员孟翔宇、叶佩园律师共同揭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牌匾,王云雷律师为刘琛律师、蔡秀霞律师、肖小文律师颁发聘书。

揭牌仪式

颁发聘书

蔡秀霞律师以《楼盘签约法律服务》为主题,分享了由律所负责楼盘签约的意义,楼盘签约普遍存在的问题,楼盘签约法律服务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详细讲解,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纠纷,并展示相关买卖合同范本及相关案例,详尽地阐述有关楼盘签约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会律师围绕房地产项目签约、网签备案、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等问题展开讨论。

蔡秀霞律师

未来,京师珠海将继续秉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的发展理念,努力提升京师珠海律师队伍整体专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京师珠海专业化发展进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流程化的法律服务。

合影留念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

致力于房产开发项目的收购、融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物业管理公司的设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房地产的商品房买卖以及二手房交易等法律事务。为政府、开发商、投资商在项目前期阶段提供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法律事务;在项目工程建设阶段,起草、审查、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协助处理开发商、建筑商、材料供应商等之间的关系,主持或参与调解和谈判;在商品房出售阶段,参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谈判、拟定、审查、修改补充协议、楼盘签约等,以及为政府、开发商、投资商提供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刘琛律师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副主任、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十一届律协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广东省十届律协继续教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珠海市七届律协业务培训及教育委员会主任、建工及房产委员会副主任,刑法委员会委员,珠海市六届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刑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视台《律师说》栏目智库团成员。

蔡秀霞律师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珠海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专注房地产法律业务10多年,服务过多家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参与村民房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继承纠纷,合作建房纠纷等,积极参政议政。

肖小文律师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国际商务与管理研究中心成员,北师大珠海分校特许经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澳门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硕士。

孟翔宇律师

珠海市医药流通行业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于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约10年,2017年以个人承办的案件为蓝本撰写的案例报告,荣获司法部“网上调解案例”二等奖。

叶佩园律师

曾任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任职人民调解员,具有8年专业调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工作经验,承办并成功调结一百余宗医疗纠纷案,其中多个典型案例被收录至司法部案例库,并多次收获当事人致赠锦旗。

京师珠海律师顺利调解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

近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公益委员会副主任蔡秀霞律师与香洲区人民法院、香洲区翠香街道办联合顺利调解因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至此,香洲北工业区某兴大厦156户均已达成和解或者调解。京师珠海律师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为珠海市老工业区更新改造进程按下“快进键”。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某兴公司名下物业被纳入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范围。2021年4月,征收拆迁在即,某兴公司着手物业清租事宜,但四个月过去了,仍有七租户未理会某兴公司发出的《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继续占用租赁物业。为推动项目进程,某兴公司将七租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腾退物业。

工业区改造升级,牵动城市发展大业,耽误不得;七租户均是注册在营企业,搬迁关乎生计、关乎民生,怠慢不得。蔡秀霞律师与香洲区法院承办法官王敏,双线发力,竭尽所能跟进涉案租户的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快”处理;考虑到原被告对于补偿费用范围及金额争议较大,需要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设计补偿方案,才能缩小双方目标差距。经过多番努力并与街道联动开展调解工作,七宗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并得到合理补偿,不仅避免诉讼拖沓冗长,更助力工业区更新改造跑出“加速度”。

蔡秀霞律师(左一)

香洲北工业区

香洲北工业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辖区,主要由梅华东路、沿河西路、银桦路、兴业路围合而成,是珠海市主城区的核心位置之一。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主城区产业用地日益稀缺,香洲北工业区区域内地均产值贡献低、环境差等问题逐渐显现,亟需升级改造,打造高能效新型产业空间载体。

激活老城生命活力,强化珠海创新内核。“香山·日新”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项目将通过大力发展“智造经济”、“智力经济”、“数字经济”及“平台经济”,构建“3+1”主导产业体系,坚持“转型发展,智能改造;精准招商,产业聚集;支持创新,树立标杆”的产业培育策略,以城市焕新带动产业升级,以产业创新撬动城市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未来珠海市主城区*大的产城综合体,预计总产值将达300亿元,新增就业人口约5万人,成为助力香洲老城区新经济崛起,强化珠海创新创业基因的新型城市载体。

香洲北工业区项目效果图

远见城市未来,焕新珠海活力。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凝聚新时代奋进不息的磅礴力量,助力珠海打好、打响、打赢产业发展升级攻坚战,同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努力为实现珠海担当粤港澳大湾区先锋城市的领潮者价值贡献京师律师的智慧与力量。

蔡秀霞律师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公益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珠海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成员。

专注房地产法律业务10多年,服务过多家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多次代理村民房屋类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继承纠纷,合作建房纠纷等,积极参政议政,2020年1月份获得中国农工民主党珠海市委员会参政议政提案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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