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作的时候,如果受伤了,通常会算作工伤,按照工伤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那么,如果我们在打工时受伤,用什么标准和方法赔偿呢?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兼职受伤怎么赔偿的内容。 一起看看吧。
一、兼职受伤怎么赔偿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享受学费补助的,法律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调整《劳动合同法》,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损失只能在一般民事侵权纠纷中处理。
损害赔偿按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法律规定,职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责任,也可以向雇主请求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因此,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单位应当对兼任员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用人单位兼职,兼职中受伤的,依照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与两个以上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时,职工工作的公司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公司。 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视为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死于突发性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损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斗、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损失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单位内,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受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失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兼职受伤怎么赔偿相关内容。 兼职的具体赔偿要根据兼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情况下赔偿也不一样。 下一个相关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的相关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