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大家在旅行中也越来越注意交通安全。 本来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 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每年都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有什么标准呢? 那么,富华法律小编就一起看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实际年龄-60 ) ]; 75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含20年); 60岁以上: n=(实际年龄-60 ); 75岁以上为5年]
3、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岁-75岁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 ]。
5、75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受抚养人生活费
(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受抚养人18岁以下
城镇居民抚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残疾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残疾赔偿指数 。
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人数残疾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残疾赔偿指数 。
2、受抚养人在18至60岁之间
城镇居民受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受抚养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供养人员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供养人员承担供养义务的人数
3、受抚养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供养人员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 (死亡人员实际年龄-60岁) }供养人员义务人数
农村居民供养人员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死亡人员实际年龄-60岁) }供养人员承担供养义务人数
4、受抚养人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受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供养人员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供养人员承担供养义务的人数
(三)葬礼费用
殡葬费用赔偿金额=根据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二、车祸死亡怎么赔偿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受害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由有关负责人按照一定标准对遗属给予一定数量的赔偿。 被害人死亡给其家属及其家属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予赔偿。 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自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极其宝贵,也无法赔偿。 立法设置死亡补偿费的目的是稳定遗属的生活,安慰遗属所受的精神创伤,弥补遗属所受的相应财产损失。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被害人亲属为举行葬礼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按照立法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并结合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确定受益人的范围和分割原则。 受益人应当确定在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范围内。 他们所受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最大,同时由于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家庭成员的缺损,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最大,这是因为他们同时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对于具体分配比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只能确定一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以稳定遗属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的原则。 死者配偶及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多,死亡时不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 只有很好地理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处理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富华法律的在线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