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找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鉴定。 交通事故严重的话有可能死亡,如果死于交通事故,具体协议如何签订? 接下来,富华法律小编总结一下交通事故死亡协议是什么上问题的答案,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死亡协议是什么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
当前地址:
乙(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
当前地址:
事件简介:年月日左右,驾驶车辆(车牌号码)行驶至道路公里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车辆(车牌号码)发生碰撞,当场死亡。 现(甲)与(乙)就死亡赔偿,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大写为万元)。
2、甲方将上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支付乙方万元,其余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
3、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 其分配、处理的方式、结果与甲方无关。
4、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乙方任何人保证不就此事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死亡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履行第二次(最终)支付义务后,此事处理完毕,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因此,从今后事件派生的结果也由最初提出的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阅读并理解全文,甲乙双方了解本协议有关结果,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甲方有证人,乙方有在场共同见证,均对协议内容满意。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止处理协议。
9、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共7人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鉴定的费用
认为死亡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在内的医疗费、误工费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增加生活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受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项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被害人亲属为举行葬礼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损害赔偿标准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当事人交通事故治疗医院创伤所需费用计算,支付资格信息。 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营同行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员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没有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按残疾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定制残月,然后赔偿20年。 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减少10年以上; 70岁以上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调配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七)殡葬费用)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殡葬费用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未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周岁减少一年; 7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5年以上。
(九)被供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废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供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把未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 供养无劳动能力人20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最低10年以上; 70岁以上按5年计算。 扶养其他受扶养人五年。
以上是总结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协议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的小编。 发生交通事故的警察部门进行现场鉴定,并颁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是之后赔偿问题和保险索赔的重要依据。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访问富华法律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