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下面,富华法律民事诉讼法专栏边肖为您详细介绍。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号文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下列情形: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2)涉及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性事项,如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撤诉等。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需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查收集证据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理由以及需要证明的事实等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应当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侦查人员收集的书证?能是原作吗?它也可以是经过验证的副本或复制品。这是复制品还是复制品?调查笔录应当写明来源和证据收集情况。
第二十一条侦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件。被调查人提供原始材料真的很难吗?可提供复印件或照片。提供复印件或照片?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证据收集情况。
第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应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的原始载体。提供原载体真的很难吗?可以提供复印件。提供副本?调查人员应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制作过程。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保全证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印、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
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不申请鉴定或者不预交鉴定费或者不提供有关材料的?案件有争议的事实不能通过鉴定结论认定?应该承受t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不足的;
(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瑕疵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解决的,不再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自行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司法人员应当审查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是否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的名称和委托评估的内容;
(二)委托评估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和采用的科技手段;
(4)对识别过程的描述;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鉴定人资质说明;
(七)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签名和盖章。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在场人员、检查过程和结果,由检查人员和在场人员签名或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注明时间、方位、测量人姓名和身份。
第三十一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是否应该注明出处?并加盖生产者或保管者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摘抄的文件资料应保持内容的相应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