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部分0.5%;
二。侵犯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加收1%;超过10万的部分为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案500-1000元,争议金额以财产案件标准为准;
6.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支付,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的,每件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1万元及以下:50元:
2.10万-1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2.5%-200元;
3.10-2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2% 300元;
4.20-5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1.5% 1300元;
5.500-10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1% 3800元;
6.100-20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 0.9% 4800元;
7.200-50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 0.8% 6800元;
8.500-100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 0.7% 1.18万元;
9.1000-2000万元部分:标的金额x 0.6% 2.18万元;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金额x 0.5% 4.18万元。
XI。案件执行费:
1.无执行金额或价格:每件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0000元:每件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 % 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 0.5% 2.74万元;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 0.1% 6.74万元。
十二。保存费:
1.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支付令申请: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
十四。申请公示: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