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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行政诉讼费用收费标准,行政诉讼的收费标准

如果行政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批准立案,那么相关当事人即原告需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只有交了诉讼费,法院才会正式受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怎么样?以下将由富华法律编辑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依法向人民法院缴纳。包括两个类别: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缴纳的一审受理费、二审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费用。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助费和差旅费、宣传费、诉讼材料复制费、其他执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缴纳行政诉讼费用;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也必须依法缴纳诉讼费。

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诉讼标的如下:

(一)下列非财产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管理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二)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单价为30至100元。如有争议,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缴纳。

(二)财产行政案件的费用应按争议价款或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1)不足1000元的,每件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的比例缴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的比例缴纳;

(4)10万以上至20万部分的缴费率为2%;

(五)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的比例缴纳。

(六)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二、行政诉讼费用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费用由当事人预交,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按实际费用承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责任由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诉讼费用该如何预交

(1)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反诉金额或者价款计算,由被告预交。

(二)原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反诉案件,反诉方应当在提起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先行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支付。当事人未预交且在预交期内未申请延期的,起诉自动撤回。上诉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预交。双方当事人上诉的,上诉当事人应当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缴。上诉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七日内未预缴诉讼费,又不申请延期的,上诉自动撤回。这

(4)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属于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退还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经济纠纷移送后需要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5)中止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时,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七)诉讼案件终结,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是富华法律编辑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收费标准主要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纠纷标的的大小。如果有需要,可以参考上面的。如果您还有未解决的问题,欢迎咨询富华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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