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批准立案,那么相关当事人即原告需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只有交了诉讼费,法院才会正式受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怎么样?以下将由富华法律编辑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依法向人民法院缴纳。包括两个类别: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缴纳的一审受理费、二审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费用。
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助费和差旅费、宣传费、诉讼材料复制费、其他执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缴纳行政诉讼费用;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也必须依法缴纳诉讼费。
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诉讼标的如下:
(一)下列非财产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管理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二)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单价为30至100元。如有争议,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缴纳。
(二)财产行政案件的费用应按争议价款或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1)不足1000元的,每件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的比例缴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的比例缴纳;
(4)10万以上至20万部分的缴费率为2%;
(五)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的比例缴纳。
(六)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二、行政诉讼费用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费用由当事人预交,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按实际费用承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责任由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诉讼费用该如何预交
(1)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反诉金额或者价款计算,由被告预交。
(二)原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反诉案件,反诉方应当在提起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先行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支付。当事人未预交且在预交期内未申请延期的,起诉自动撤回。上诉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预交。双方当事人上诉的,上诉当事人应当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缴。上诉人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七日内未预缴诉讼费,又不申请延期的,上诉自动撤回。这
(4)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属于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退还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经济纠纷移送后需要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5)中止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时,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七)诉讼案件终结,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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