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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产向法院诉讼费用如何交,法院房产起诉费用

近年来,由房地产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屡见不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往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此法院需要视案情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所以为房产向法院诉讼费用如何,下面是富华法律编辑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为房产向法院诉讼费用如何

财产,是指因财产权益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规定,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金额计算收取,实行递减率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足1000元的每件上交50元;

1000元以上至5万元,按4%缴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缴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超过50万元至11313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支付0.5%。

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以超额递减率分段计算诉讼标的金额,再将各分段结果相加,总额即为应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金额。

二、第一审程序的诉讼费用负担是怎样的

(1)败诉方的负担。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也是我国诉讼费用负担的最基本原则。因为诉讼的发生往往是由败诉方不履行义务或侵权行为引起的,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比例负担。103010第十九条规定,双方都有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在案件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决定诉讼费用的分担比例。比例负担实际上是败诉方负担原则的体现。

(三)人民法院决定负担的。这一原则适用于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离婚纠纷的原因也各不相同。决定是否离开的因素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在离婚案件中,很难确定败诉方。因此《收费办法》第十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4)原告的负担。103010第二十三条规定: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这是因为撤诉本身说明原告提起的诉讼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同时有利于利益诉讼。因此,无论是原告本人撤诉,还是因谅解对方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承担,但减半收取。

(5)谈判负担。这一原则适用于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收费办法》规定,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自己支付。103010第25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而产生的费用,无论实施不当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败诉,均由该方当事人承担。这一原则对于督促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谨慎执行自己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所谓不当诉讼行为,是指严重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并给其他诉讼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三、第二审程序的诉讼费用负担

(1)当事人一方不服原判决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味着上诉人在二审程序中败诉。因此,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2)双方当事人不服原判决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三)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改判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

(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诉讼费用的负担当然也应视为撤销。因此,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共同判决。

(5)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上诉人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上诉人再次上诉的,法院不予预交费用。再审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再审结果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

综上所述,诉讼费用的收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的。由于不动产属于财产类案件,会按照财产类案件的分类标准进行征收,所以由哪一方来征收还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上是富华法律编辑为您整理的为房产向法院诉讼费用如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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