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诉讼的时候,在准备材料的时候需要了解相关的诉讼时效,所以需要了解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后果?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后,已过的时效期间失效。中断原因存在时,时效期间不执行,中断原因终止时,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是,如何确认中断原因的终止因原因的性质而异:
(1)如果时效期限因请求或同意而中断,书面通知应在到达另一方时终止。口头通知在对方知道后终止。时效期间重新开始后,债权人再次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再次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以再次中断。
(二)因诉讼或者仲裁中断时效期间的,在诉讼终结或者法院作出判决时终止;债权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在执行程序终结时终止。
(三)因调解中断时效期间,调解不成的,以失败为由终止;调解成功并达成合同的,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终止。
一般债权人在与他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会要求一个有威望或财产权的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如果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人的债务,那么保证人就需要在自己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欠款诉讼时效中止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中止诉讼时效:
(一)被侵权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
(三)债权人被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主张权利;
(四)其他妨碍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况。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时效期间的中断与中止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具有阻碍时效期间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的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暂停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
(2)法定原因不同。法定时效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和请求;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法定中断原因发生前已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实际上是前后两个时效;中止是中止时效期间的计算,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是富华说法边肖介绍的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只有发生上述情形,满足上述条件,诉讼时效才会中止,诉讼时效届满后恢复。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