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的补救措施有哪些规定?期限的迟延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没有在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应当进行的诉讼行为。
由于迟延的原因不同,期间迟延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由于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期间延误,直接后果是当事人丧失在指定期间内行使某些权利的机会。如果延误是由于客观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原因造成的,法律会给予救济。
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期限。客观上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在当时的条件下,当事人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事实和原因。如洪水、战争爆发等造成的交通中断。导致当事人无法进行诉讼。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客观上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其他客观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延长期限是指如实补足被耽误的诉讼期间,而不是重新开始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是否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