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很重要。房屋过户是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登记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过户登记需要产权证的话,民法典中的产权证可以强制过户吗?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无产权证能否强制过户
按照《民法》的规定,没有房产证一般是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的。但如果有生效的法院裁定或判决,可以直接凭判决书申请转移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向申请人询问有关登记事项;
(三)如实、及时登记相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房地产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材料。
应提供原始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面申请房地产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凭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凭协助扣押通知书申请扣押登记;
(三)征收或者收回房地产权利的决定生效后,人民政府请求房地产登记机构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登记时一般需要房产证等产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有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