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被查封的房屋不能转让,只有解除查封措施后才能进行房屋的转移登记。关于房屋被查封后能否过户的问题,富华法律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房屋被查封能不能办理房屋过户
1.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的,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解除查封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将其全部需要转移登记的财产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拥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和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
2.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现在北京已经取消了房产买卖过程中的契证,也就是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于贷款的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会审核买家的资信,对双方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家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家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8.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被查封的房屋不能转让,只有在人民法院解除查封措施后,才能进行房屋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