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房屋要进行过户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人在买卖房屋时,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有可能被征收部门征收。那么,在民法典中,如何处理没有转让的财产的征收?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产未过户征收如何处理
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被征收拆迁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或者申请房屋所有权,从而获得拆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条对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的鉴定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信息、房屋信息、土地信息等必要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指估价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测量。
4.综合分析相关数据。本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的基础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准备相关的评估报告。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定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过程。
6.评估、审查和批准。评审人员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人员到实处进行评审,然后报审批人审批。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交易后未办理登记,房屋被征收拆迁的,房屋购买人可以向征收部门主张房屋的产权或者申请房屋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