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期限是几天?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自得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为受理日。
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复议特点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应当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应当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存在复议问题。 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四、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法律没有将复议决定定为终局判决,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人的权利
(一)申请复议权
)2)委任权。 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参加复议
(三)申请回避权
(四)撤回复议申请权
)5)对申请执行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执行。
(六)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申请人的义务
(一)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当自觉遵守复议纪律。
遵守复议秩序,服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复议申请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和企业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处罚后,对行政处罚有任何不同意和异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在有效期内向上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随意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