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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青春损失费违法吗?小三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现在的恋爱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质。 青春的损失费也是这样产生的,但这种所谓的补偿不受法律保护,反而强迫他人支付其费用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以下为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索要青春损失费而扣押他人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一、为索要青春损失费而扣押他人

王某与朱某同居3年,因朱某与同事杨某相爱,与朱某告别,要求“青春损害赔偿”。 楚某答应付给王某20000元,但没有兑现。 小王很生气,找到表姐小崔,帮他“放气”。 2013年1月14日晚,王某、崔某、翟某等人将租车名将鞠某及其妻子杨某骗进酒店,强行拉拽、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将两人扣留并打伤。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求鞠某支付青春损失3万元后,第二天凌晨将两人带到王某家,并强迫其写下3万元的“未付”。 嫌疑人楚某回家后,趁“取钱”之机报警。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有意见认为,王某等人主观上存在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胁迫手段,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王某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诈骗、暴力手段挟持、拘禁他人,其行为被认为构成绑架罪。

胁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采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胁迫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威胁和恐吓的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和空间性,没有当场立即发生暴力的现实可能性。

绑架罪是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利用担心被绑架人的安危,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强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该罪主观上具有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非法要求的目的。 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绑架他人后,有勒索财物意图勒索财物的,也应当以绑架罪处罚。 但是,行为人以请求借款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构成本罪。

王某等人以构成胁迫罪为由,无视了不正当拘留褚某和杨某的事实。 胁迫罪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强制,在心理上引起恐惧,产生压力。 胁迫罪并不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 在此事件中,王某等人限制了鞠某和杨某的人身自由,非法扣留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并强迫鞠某写下3万元债务。 这些情节不符合诈骗勒索罪的特征。 在本案中,王某等人将鞠某的妻子劫持为人质是绑架罪的明显特征。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该罪是主观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剥夺他人身体自由权利的危害后果,并希望其发生,但其目的不是胁迫财物。 认为非法拘禁不以索取财物为目的,本案中王某等人与褚某也无债务关系,不属于利用拘禁手段讨债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从本案来看,王某等人在行动前,都有向褚某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想法。 而且,青春的损失费并不是褚某欠下的债务,而是王某等人主观上具有勒索财产的目的。 客观上,王某伙同崔某、翟某等人,使用拉拽、殴打、踢打等暴力手段非法扣留褚某和杨某,强迫褚某欠条3万元,然后以给褚某3万元为目的将褛某的妻子杨某扣留。 这很符合绑架罪的特点。

以上是小编关于为了索取青春损害金而拘留他人的行为人会构成怎样的犯罪的问题解答。 综上所述,拘留他人要求支付青春损害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反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读者需要咨询法律,欢迎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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