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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金到期要怎么办手续?离婚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决定协商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说明离婚补偿金,有支付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期限内支付相应的离婚补偿金。 那么,离婚补偿金过期后怎么办? 以下由富华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离婚补偿金过期了怎么办?

离婚补偿金失效的,需要向过失方追究

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因为离婚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额,在要求离婚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每个受害者中都备受关注,但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 因此,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额也没有明确的金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的赔偿需要多少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经济水平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 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 人的侵害行为特别恶劣、被害人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的,根据实际需要,可能略高于上述赔偿。

一般来说,离婚的精神赔偿额既要足以治愈被害人所受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又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离婚后房屋的处理方法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不是按部就班而是共同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短缺,住房通常有上涨的可能性,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妇主张离婚时要求住房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同意以招标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标较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该房屋分割按照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方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金额的补偿,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参照房屋最高竞价判决,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向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对房屋所有权提出主张,对方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取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补偿额参照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对住宅进行的评估价值确定。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在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特别是福利性住房不主张所有权,而是在获得一定的房价补偿后选择另购。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有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应当按照分割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富华法律网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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