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延迟要求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但职工主动解除的情况如何? 所以以下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要赔偿的相关知识。 希望有助于解决相应的问题。 当然,富华法律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要赔偿
员工自愿离职,公司无过错的无需补偿,但需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事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指挥,强令从事危险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主动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律规定
(1) 《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低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况为:
第一种情况,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名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还应当加算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是,该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弥补低于标准的同时,应当另支付部分不足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40条。 劳动者说明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范围。“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在解释的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还规定了最高人民用人单位在五种情况下,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1、仔细阅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找出适合自己情况的条款进行重点研究。
2、检查劳动合同上有无签名以及你的在职时间。
3、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解释》第二章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4、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维权。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要赔偿的全部内容。 只有在需要支付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才进行补偿。 如果您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的相关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