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赔偿,首先要计算成本,其次要注意支付方式。残疾辅助器具缴费年限应当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缴费年限也可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辅助器具赔偿应计算具体费用,确定支付方式。
1.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2.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补偿禁用的设备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部分残疾人用具或残疾人替代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应全额补偿;
(2)假肢等需要更新的辅助器具要考虑更新成本,16岁以下的以10次为限;50岁以下,限7次;50周岁以上的,限4次,结案时赔付1次。其标准是根据民政部门制定的国内普及用具标准确定的。
在实践中,有两种支付残疾辅助设备费用的方式:
一种是一次性付款;另一种是定期付款。
定期支付补偿是确定定期支付的支付时间、方式和支付标准。如果受害人存活了几年,那就赔付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都是合理的。但定期支付赔偿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有能力一直支付。所以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赔偿。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应如何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缴费年限确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护理期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超过确定的护理期、辅助器具费支付期或者残疾赔偿金支付期,向人民法院提起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的,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义务人继续支付五年至十年的相关费用。因此,一次性补偿到70岁太长了。如果被侵权人在未满70周岁时发生意外,实际赔偿将与其现实生活利益不符。富华法律边肖提醒您,您可以参考护理费用的最高支付期限。如果到期后还需要准备假肢,受害人可以再次索赔。
三、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含义
辅助器具费的含义:指自助器具的费用,如假肢、轮椅等。购买和配备以补偿丧失的器官功能,帮助受害者在因人身伤害致残时生活自理或从事生产劳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按照一般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根据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