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通过起诉解决民事纠纷,就会涉及到诉讼费的问题。诉讼费怎么交?罪名是什么?下面,富华法律编辑整理并介绍这篇文章中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要交哪些费用
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应当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缴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索赔登记、船舶优先权通知;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以及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加班津贴。
当事人怎么交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按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应当分别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支付。但是,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是由申请人预先支付,而是在执行后和清算后支付。
3.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后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4.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制作费。
上诉的案件怎么交诉讼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的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预交。
双方提起上诉的,应当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
不及时交诉讼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不申请司法救助的,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又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
再审案件是否要交纳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以下两种情况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3335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承担;如双方申请再审,诉讼费用按第1项规定承担。
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6.行政案件被告变更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7.当事人经法院调查后提出减少索赔金额的,减少索赔金额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索赔的一方承担。